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现代水产种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农函〔2025〕67号
忻州、运城市农业农村局,省水产中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农〔2023〕16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12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5〕28号)要求,为提高我省2025年现代水产种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厅制定了《2025年现代水产种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现代水产种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2025年现代水产种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聚焦新形势下我省水产种业发展实际和渔业现代化建设需要,布局实施一批现代水产种业项目,不断提高水产种质资源基础群体保存能力、优质亲本供应能力和种质保存选育水平,稳步提升苗种生产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名特优水产良种繁育能力和优质苗种生产供给能力,为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种业基石。
二、项目主体条件
1.项目区域需在省及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不存在土地、水域使用争议;
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主体为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和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3.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主体为省内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持有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经营的国家级、省级水产良种场和大型苗种繁育场。
三、补助环节
(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支持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保存水产种质资源遗传材料;支持3家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保存黄河鳖、黄河鲤、赤眼鳟、乌苏里拟鲿、黄河鲶5个水产土著品种种质资源后备亲本。
(二)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配套建设催产和孵化车间、亲本池、苗种培育池、进排水、屏障、消毒、废弃物和生物垃圾暂存、尾水处理等孵化繁育生产设施,配备精准投饲、智能增氧、水质监测等设备;开展水产良种亲本的引进、保存与选育,繁育或培育符合相关良种标准的苗种。根据我省水产种业实际,大口黑鲈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必须开展大口黑鲈亲本的引进、保存与选育。
四、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标准
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保存水产种质资源遗传材料3000份,补助25万元;每个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保存土著品种种质资源后备亲本补助20万元;每个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主体补助100万元。
(二)补助方式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采取先预拨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尾款的方式或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拨款的方式。
(三)实施期限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123号)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批复、项目全过程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加快推进预算执行,确保当年完成项目任务,当年实现绩效目标。
(二)加强资金管理。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和流程,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要建立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有关县(市、区)对项目资金使用状况、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自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适时进行监督抽查,并强化绩效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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