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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农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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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农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赵可丰,电话:0571-86757371。

电子邮件:a59191880@163.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邮政编码:310020


《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9日


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精神,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切实保障各类食物安全有效供给,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聚焦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目标,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全链开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食物资源开发,向森林、江河湖海和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开发、新领域拓展、新技术应用,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7年,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普遍树立,食物来源有效拓展,新型食品开发取得积极进展,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巩固,农业产业和食物产业链条延伸拓展,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不断完善。到2035年,粮食安全根基全方位夯实,重要农产品及新型食物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安全、供给更加充分,食物产业链条健全完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拓展多元食物渠道


(一)实施粮油作物产能提升行动。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重点提升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温台平原和金衢盆地等重点区域粮食生产能力,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稳步推进“多田套合”,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百千”工程,严格保持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切实巩固好我省粮食生产基本盘。加强冬闲田利用和抛荒耕地整治,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及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等机制,集成推广良种良法良机良制,因地制宜推动“单改双”,扩种水稻油菜、稳定小麦。充分挖掘低丘缓坡潜能,发展豆类、玉米及薯类等特色旱粮。到2027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1530万亩、125亿斤以上;到2035年,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稳中有升。


(二)深化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加强动态预警,稳定能繁母猪保有量,加快中小养殖场改造提升,推进闲置产能释放,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地方猪、湖羊、蛋鸡、麻鸭等特色畜禽,推进湖羊、蛋鸡国家产业集群和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扩大快大型肉鸡养殖规模,鼓励发展白羽肉鸡产业,提升养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强化奶牛基地建设,建设提升一批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的规模奶牛场,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和合作社就地就近发展乳品加工。到2027年,全省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65万头左右,肉蛋奶产量达到180万吨;到2035年,全省能繁母猪保有量保持稳定,肉蛋奶产量200万吨。


(三)推进菜果茶药菌园提升行动。推进放心菜园、精品果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和特色菌园提质增效,量质并举保障供给。进一步优化蔬菜区域布局、品种结构和生产模式,加强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山地蔬菜、水生蔬菜。推进优势品种水果集聚发展,打造浙东南沿海常绿果树带、中西部山地丘陵优势水果带、浙北特色小水果产业带等三大水果产业带,加快建设“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精品果园。稳定香菇、黑木耳等优势菇种产能,拓展栽培种类,推动层架、工厂化集约化生产,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加快茶叶功能拓展,积极开发饮品、食品、保健品等茶衍生品。做优做强“食药物质”中药材产业集聚区,推进“药食同源”类中药材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培育壮大“浙江药膳”产业。到2027年,全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量分别达到2000万吨、550万吨和75万吨;到2035年,产量分别达2050万吨、600万吨和100万吨。


(四)推进森林食物资源开发行动。大力发展以竹笋产业、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为主的森林食物,推进森林食物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优良笋用竹种培育和低产低效竹林复壮改造,增加食用竹笋供给种类。稳步扩大木本粮油作物种植规模,加快油茶低产低效林良种化改造,重点打造丽水、衢州等油茶产业带。发展木本粮油林套种食用菌、中药材等立体复合经营,规范发展林下综合种养。稳定山核桃、香榧和板栗等特色高效经济林面积,推进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挖掘森林食物的食药用价值,开发保健饮品、功能食品、定制食品等新型产品。到2027年,油茶、竹笋产量分别达到5.6万吨、190万吨;到2035年,森林食物保供能力持续增强。


(五)实施江河湖海食物资源拓展行动。推进淡水渔业养殖扩面提质,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溪流性鱼类产业,推进淡水池塘标准化、设施化改造,推广池塘多营养层级养殖、循环水“跑道”养殖等及稻渔、稻虾、稻鳖等高效生态模式,打造浙西南山区设施养殖、浙北平原池塘养殖、浙东丘陵苗种繁育等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耕海牧渔丰收行动,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捕捞,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建设现代化海上牧场,打造深远海养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广滩涂贝类和浅海藻类养殖,大力发展固氮碳汇渔业。加快国内海洋渔船“两新”更新改造,推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稳定近海捕捞产量。发挥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产业集聚和区位优势,拓展远洋作业区域布局和综合保障能力,推进远洋渔业全产业链提能升级。推广工厂化循环水、陆基帆布池及圆桶、设施大棚等新型设施渔业养殖模式。到2027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70万吨;到2035年,水产品保供能力稳中有升。

     

三、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


(六)提升良种化水平。深化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育种创新步伐,构建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种业创新体系。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和优异基因挖掘,加强特色优势农作物、林草、畜禽、水产和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圃、场)建设,构建全省种质资源数据库和特色产业“种质基因库”。加强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南繁基地等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提升湘湖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能级。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持续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加强精准育种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高产、抗逆新品种。健全现代化商业育种体系,培育一批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参与育种联合攻关。


(七)提升智能化水平。优化全省设施农业布局,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推动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链建设。健全“数字+设施+机械”发展体系,推进全国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全链条设施化、智能化改造,在城市周边布局建设植物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深入推进“机械强农”,突破种养关键装备瓶颈,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研制一批适应丘陵地形的小型化、轻量化、智能化农机装备及特色产业所需高效专用农机,补齐山区特色农机发展短板。


(八)提升集聚化水平。优化现代农业园区生产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发挥产业振兴“主阵地”作用。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农业产业强镇、渔港经济区和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提升平台能级,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深化“百链千亿”行动,完善全产业链图谱,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和应用,拓展新型食品资源,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食物开发科技企业。


四、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


(九)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深化农产品加工业“百千”工程,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集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智能化仓储、体系化物流和网络化营销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大力培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型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产加销发展。在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大中城市周边,重点发展休闲食品、预制食品和净菜加工。引导水稻等口粮适度加工,减少因过度加工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


(十)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冷链物流园区,加快打造全省“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冷链网络节点体系。深化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百千”工程,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加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初加工等能力。推进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在重点乡镇和农业园区分类分级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承接农产品收储业务。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模式。


(十一)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物开发全过程监管。深化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广应用胶体金快检等技术,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加大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强化数字赋能,优化“浙农码+追溯管理”,持续推进“浙农优品”与“浙食链”数据贯通,依法实行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管理,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五、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立足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大财政、金融、科技、保险等政策扶持,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食物开发格局。统筹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创设中长期特色信贷产品,加大现代种业、农业科技和成果转化等金融资源投入。支持金融机构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业设施、粮食、活体畜禽和水产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开发企业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开发新型食品。开发特色险种,完善省级农产品险种目录。加强食物科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打造食物领域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完善用地、环保政策,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推动臭气、污水排放达标的养殖场正常开展生产。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健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大食物观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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