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积分:0
开通VIP会员 · 享八大权益
未开通
农小蜂VIP , 您的专属数据定制管家
立即开通
退出登录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10-12
344 阅读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
首页 涉农政策 政策库 内容详情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农计财字〔2024〕1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畜牧兽医中心、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年在我省实施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充分保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重大试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二、统筹安排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以下任务:


(一)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水平,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全覆盖,支持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确保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


(二)夯实粮食产能基础。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模式,狠抓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三)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种业振兴。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形成“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的乡村产业振兴格局。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支持渔业产业发展。


(四)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提升,支持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水平,支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基层推广机构能力建设。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模式。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深化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扑杀、净化,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无疫省高质量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积极适应改革管理要求,提高认识、深化协作,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做好政策衔接。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内容的有机衔接,立足实际,创新项目实施机制,统筹部署,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做好政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绩效评估。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附件:1.山东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山东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项目实施方案

   4.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5.山东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6.山东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

 

山东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促进粮食和粮油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产出效益等工作。

  

一、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全覆盖


“一喷三防”是有灾防灾、无灾增产的重要措施,对保障小麦稳产丰收作用重大。在全省引导实现在田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全覆盖,提高小麦中后期田间管理水平,减轻病虫害、干热风、早衰等危害,减少小麦因灾损失,助推小麦单产提升,夯实夏粮丰收基础。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统防统治率达到50%以上、病虫害综合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小麦产量因灾损失控制在10%以内。补助对象为组织开展“一喷三防”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作业的规模种植主体(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因地制宜确定,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可采用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方式,鼓励政府统一购买喷洒作业服务或喷防物资。采取资金补助的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兑付补助资金。同时鼓励市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努力提高作业水平。

    

二、支持大豆玉米复合种植


深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头等大事,持续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深入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本着“以稳为主、稳中有升”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集中连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努力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205万亩种植任务。结合相关项目实施,逐步提升单产水平,努力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大豆”的生产目标,力争大豆平均亩产达到100公斤。鼓励有条件的市进行累加补贴。


三、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锚定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目标,以持续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为主线,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动全省粮油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百千万”样板打造。坚持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相结合,梯次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高产片。二是高性能播种机械推广应用。项目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小麦宽幅精量播种和播前播后双镇压高性能播种机、玉米指夹式、气力式免耕或旋耕破茬精量播种机、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等高性能机械。三是节水增粮技术试验示范。把水肥一体化技术作为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关键举措,集成推广玉米密植滴灌、小麦微灌喷灌、大豆浅埋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努力实现节水与增粮双重目标。四是新品种展示示范。每个项目县都要建设1处“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中心(场)”,各类作物按照既定要求落实展示规模、展示方法和展示要求,努力筛选示范高产稳产抗逆新品种。五是高性能播种作业质量对比监测。支持6个县开展夏玉米、大豆和冬小麦机械化播种作业质量对比监测。每县至少选择2个、每个不少于1000亩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方,鼓励增加示范方数量和面积。六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比试验示范。玉米、大豆项目县,每县要建立1处面积50亩以上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比试验示范田。从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机械收获等各环节开展对比试验和展示示范,筛选总结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技术模式。七是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各项目县立足生产实际,以2—3项主推技术为核心,集成组装1—2套适合当地大规模推广的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项目区内优良品种覆盖率、种子包衣率要达到100%;2—3项主推关键技术覆盖率要达到100%;花生项目区种子精选包衣、单粒精播、水肥调控技术到位率要达到100%。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杨萍萍 0531-51789267

 

附件2

 

山东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和耕地质量提升。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3号)要求,今年全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对象为全省各类种植主体(含种麦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主体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发放情况上报等既定工作流程,于本年度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发放到户。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不低于120元/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及时分解落实年度建设任务150万亩(不含青岛)下达各市县,其中新建60万亩、改造提升90万亩,组织市县优化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重点补齐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水平,将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分别提高至2800元/亩、2300元/亩。取消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产粮大县的新建任务全部由省以上财政承担;改造提升任务省以上财政承担85%,其余资金由产粮大县所属市市级财政承担(其中,省直管县全部由省以上财政承担)。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三、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意见》有关要求,在广饶县、滨州市沾化区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各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其以盐碱耕地改造提升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项目区内盐碱地综合利用,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四、耕地质量提升


(一)化肥减量增效。主要用于建设“三新”集成推进县,遴选12个小麦、8个玉米和2个经济作物重点县开展“三新”集成推进县创建,探索整村整乡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持续开展化肥利用率、配方校正、“三新”集成等田间试验;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施肥服务,强化宣传培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二)退化耕地治理。继续在临沭县开展酸化耕地治理,示范推广堆肥、商品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水肥一体化等综合技术模式,示范面积8万亩。通过3年连续治理,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左右,打造一批推进酸化耕地治理的综合施策样板田和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第三次土壤普查。用于支持县级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家指导服务和数据分析等。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杨萍萍 0531-5178926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 褚薇薇 0531-51788981

(高标准农田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赵 然 0531-51789158

(盐碱地综合利用)   


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部 吴 越0531-81608033

(退化耕地治理)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 张日峰 0531-51788975

(第三次土壤普查)


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 秦励勉 0531-51789315

(化肥减量增效)

 

附件3

 

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2024-2026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实施重点。一是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机具推广应用;二是突出自主创新和安全可控,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推广应用北斗系统,提升高端智能农机供给能力;三是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适当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范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四是提升服务效能,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强资金补贴管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


二、支持种业发展


(一)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重点围绕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肉质、繁殖泌乳等目标性状,支持使用自动化、智能化测定技术手段,按时完成测定任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把畜禽种业创新基础工作做实做细,为选育和培育优良品种打好基础。

    

(二)重大品种推广补助。坚持自主选育、创新引领、市场主体、农户受益原则,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小麦品种实行补助,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市场推广,向前带动种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化科企合作,提升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向后推动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助力大面积单产提升。对养殖国产白羽肉鸡父母代种鸡实施“先推后补”,纳入第二年补助范围。


(三)资源保护。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定期调度实施情况,确保资源安全保存,同时陆续开展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夯实育种基础;开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对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给予保种补助,相关任务承担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保种方案,规范做好品种登记、选种选配、疫病防控,准确完整记录系谱和生产性能等保种信息,及时填报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系统,定期采集、补充、更新遗传材料,确保保种场(区)正常运转,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10号),成功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农业产业强镇11个。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工作要求,指导2021年获批并已通过国家认定的齐河县和嘉祥县、2023年获批并已通过中期该评估的平度市、2024年获批的济南市济阳区、兰陵县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任务。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新建鲁中山区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山东大花生、沿黄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经营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建设。


(三)农业产业强镇。支持新建农业产业强镇11个,以及2022年度获批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11个,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种养基地、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四、支持畜牧业发展


(一)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支持4个奶业大县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提效率、降成本,进一步提升奶业大县优质饲草料供应能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奶牛养殖场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自我发展能力,示范带动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


(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支持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家庭农(牧)场等主体,加强苜蓿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产优质苜蓿种植加工,推行种养结合发展模式,提高苜蓿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水平,促进苜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粮改饲。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各地可根据当地养殖传统和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将有饲用需求的区域特色饲草品种纳入政策范围。


(四)肉牛基础母牛扩群提质。支持6个县(市、区)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行动,对饲养基础母牛、选用优秀种公牛冻精配种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补助。


(五)生猪良种补贴。对全省生猪养殖大县使用良种精液实施人工授精进行补贴,调动养殖场(户)选用良种的积极性,减少种公猪饲养,降低养殖成本和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对实施区域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


(六)蜂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3个养蜂大县蜂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实施蜂农防灾减灾救助;支持5个县集中连片推广高效蜂授粉,围绕设施果蔬、经济果木等农作物授粉薄弱环节推广蜂授粉技术,培育壮大第三方专业蜂授粉服务组织,开展蜂授粉效果试验。


五、渔业发展支出


(一)国家级海洋牧场。支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4个。择优确定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办理投礁前置手续。


(二)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支持荣成市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指导市人民政府创新投融资方式,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快形成多元、多向投入格局。


(三)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支持东营垦利区、泰安东平县整县制开展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建设,主要围绕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水产苗种生产、生产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延长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统筹产业增效、就近就业和农民增收,引领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南极磷虾船。对通过验收的荣成华东渔业有限公司“华祥9”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给予补助。


(五)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装备)。一是支持近海、远洋捕捞渔船和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减少渔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渔船安全等级,提升渔船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二是支持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主要支持烟台长岛区、黄渤海新区桁架类网箱建设,按照类型、周长、包围水体等分档给予适当补助。三是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对就地加工、淡水产品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给予补助。


(六)渔业资源养护和绿色提升。一是近岸近海外海渔业资源调查,不少于85个站位,逐步掌握渔业资源状况和变动趋势。二是开展远洋资源调查监测评估,支持西北太平洋公海秋刀鱼和印度洋公海金枪鱼延绳钓生产性调查,每个调查不少于30个站位。三是提升远洋渔业国际履约能力,对履行国际公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的远洋渔业企业进行奖补,引导远洋渔船开展负责任捕捞,养护国际海洋渔业资源。补助资金以远洋渔船为单位,采取后补助方式,主要依据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成绩分类给予适当补助。


(七)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开展改造,推进水产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提高内陆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形成一批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 邱庆浩 0531-51788968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赵 然 0531-51789158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高  洁 0531-51789183

(农业产业强镇)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张同政 0531-51789188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 周玉国 0531-51789282

(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区及近海渔业部分)


省农业农村厅涉外渔业处 李道友 0531-51789290

(远洋渔业部分)


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 于 周 0531-51788852

(畜牧业部分)  


附件4

 

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育等工作。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一是高效设施农业提升。在设施蔬菜水果等高效特色产业优势区域,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现代设施蔬菜规模化示范园区、集约化育苗中心和高效设施蔬菜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优质蔬果稳产保供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三是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坚持市场导向、科技驱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引导带动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

    

(二)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

在作物选择上,支持2024年夏种纯作玉米。


在支持对象上,为从事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本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的主体重复。


在任务数量上,单个主体落实面积原则上要在100亩以上,防止“拆大户”“垒大户”。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支持几个粮食生产规模大、土地流转程度高的乡镇,集中打造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示范方,努力扩大示范带动效果。


在落实技术上,使用包衣良种且亩种植密度在当地平均水平基础上再增加500株以上(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平均种植密度)、单粒精播或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使用缓控释肥或滴灌水肥一体化、化控防倒、“一喷多促”等全部5项技术,优先支持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种植主体。鼓励推广应用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


在奖补方式上,奖补资金与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采用“先干后补”方式予以奖补。5项技术全部落实的基础上,只要选用了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奖补标准原则上200元/亩,单个主体最多奖补20万元;不选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奖补标准原则上100元/亩,单个主体最多奖补10万元。鼓励各地阶梯化设置奖补标准。


(三)绿色种养循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继续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对实施区域进行调整。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健全粪肥还田台账,探索开展粪肥还田全过程监管,加快健全主体紧密衔接,互惠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组织运行模式,推动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高粪肥还田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统筹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新农人队伍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优化课程设置,分层分类施教,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按照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开展农村实用人员培训,优化课程设置,培育壮大适应乡村发展急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省级遴选优质高校,建立教师团队、管理团队以及专人对专班的帮扶团队,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一批实训、孵化基地,配套帮扶政策清单,开展“头雁”培育工作,带动形成全省乡村产业振兴“雁阵”人才队伍,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四)学用贯通试点。全省遴选1个试点市(800人)和1个试点县(100人),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


支持广大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采取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将从种到收全部或部分农业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优势,把有托管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购买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创新发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尊重小农户务农意愿,促进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共同发展。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托管服务费比例不高于30%。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实施405万亩、供销部门实施195万亩。


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是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支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高效便民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支持汶上县、平原县、东明县建设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对综合技术方案及相关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要机具进行示范展示。二是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省级组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深入推进农科教联合、产学研协作,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三是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和家畜繁殖员特聘计划,由省畜牧局组织实施。


五、农业信贷担保奖补


根据山东农担公司2023年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给予奖补,用于落实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强化奖补资金政策性导向,支持农担业务做大同时,规范农业信贷担保“双控”管理,突出支持重点领域,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识别与化解能力,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马 腾 0531-51789177

(高效设施农业条件改善)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陈 洁 0531-51789210

(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


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 于  周 0531-51788852

(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杨萍萍 0531-51789267

(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


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 秦励勉   0531-51789315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杨 超 0531-51789253

(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


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孙志远 0531-51789115

(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头雁工程)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渠通洋 0531-51789251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附件5

 

山东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养护利用等工作。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为抓手,聚焦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科学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20万亩,针对适宜作物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20万亩,健全完善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体系,探索无害化处置路径,进一步健全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构建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建设27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示范推广秸秆还田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总结凝练典型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三、渔业资源保护


综合考虑全省放流工作实际,本着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原则,共计放流各类渔业品种不少于10.1亿尾。一是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黄渤海沿岸增殖放流许氏平鲉、鲆鲽鳎类、大泷六线鱼、黄姑鱼、对虾、三疣梭子蟹等品种。二是淡水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以及内陆大型水库放流鲢鳙鱼、草鱼、中华绒螯蟹等品种。三是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等。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 秦励勉 0531-51789315

(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 王斌 0531-51789280

(渔业增殖放流)


附件6

 

山东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补助等工作。

    

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做好玉米、大豆等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及农区蝗虫防控,有效控制重发区域病虫疫情,有效处置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减产成灾,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区域(以下简称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项目区通过病虫害防治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区生产主体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实施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动物防疫补助


(一)强制免疫补助。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扑杀和净化,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运、接种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实施强制免疫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工作。


(二)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承担集中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三)强制扑杀补助。对在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被强制扑杀的动物进行补助,减少动物防疫主体损失。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杨萍萍 0531-51789267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省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处 纪新元 0531-51788872

(动物防疫补助)

 

查看政策原文: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声明:以上文章来源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如涉版权,请通知0871-65137819删除。

附件1-6.docx
35.28KB 2024-10-12
查看
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6.docx
35.28KB 2024-10-12
查看
下载
推荐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2025-04-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2025-04-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种植业
设施农业
2025-04-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4-2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4-22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04-2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通知
2025-04-2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4-22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农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种业
2025-04-22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微信:nxf365
反馈建议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