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省内各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扎实推进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中的支撑作用,高质量推进“千亿斤优质粮食”生产工程建设,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21〕687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4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实施方案(指南)》,请各地及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 2024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实施方案(指南)
2. 2024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2024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实施方案(指南)
一、项目任务
扎实推进《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22〕40号)任务落实,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推广的优势,示范推广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核心种源,充分发挥科技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中的支撑作用,高质量推进“千亿斤优质粮食”生产工程建设,为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保障。
二、支持重点领域
(一)支持领域
结合我省农业优势主导和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在现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础上,聚焦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紧紧围绕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拟重点支持玉米、水稻、大豆、人参、燕麦、食药用菌、肉牛、梅花鹿及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薯类、蔬菜、果树、水产、柞蚕、西甜瓜等领域,每个领域单独设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分别承担各领域成熟度高、生产急需、效果明显的农业技术及品种示范推广任务。
(二)支持方向
紧紧围绕制约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和生产实际的“卡脖子”问题,依托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示范推广一批节本增效、绿色安全、农机农艺配套综合生产等关键核心技术和高产、优质、广适、抗逆的新品种。
1.玉米。重点围绕传统及转基因育种、栽培、土肥、植保、农机等方向,示范推广高产稳产、适宜机收、优质专用、耐密新品种及主导品种,黑土地保护、盐碱地改良、水肥一体化配套关键核心技术,农机、农药、肥料等产品。
2.水稻。重点围绕育种、栽培、土肥、植保、农机等方向,示范推广优质、高产、耐盐碱新品种及主导品种,轻简化栽培、盐碱地改良等配套关键核心技术和农机、农药、肥料等产品。
3.大豆。重点围绕传统及转基因育种、栽培、植保等方向,示范推广优势强、制种产量高的杂交种和高产、耐盐碱突破性新品种及主导品种,增产提质关键核心技术和农药、肥料等配套产品。
4.人参。重点围绕育种、栽培、土肥、植保、农机、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优质、高产、专用新品种,研发多元化、深层次产品,配套种植和加工关键核心技术。
5.燕麦。重点围绕育种、栽培、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的饲用和食用新品种,配套种植和加工关键核心技术。
6.食药用菌。重点围绕育种、栽培、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宜机收、稳产、抗病虫木耳,高产粉量、高三萜含量灵芝,高产、高蛋白杏鲍菇新品种,配套栽培和加工关键核心技术。
7.肉牛。重点围绕育种繁殖、疫病防控、营养饲料等方向,示范推广高产、优质、高饲料利用率新品种(系)和配套养殖关键核心技术。
8.梅花鹿。重点围绕育种繁殖、疫病防控、产品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优质高产茸用、肉用新品种(系),配套养殖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
9.经济作物。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特色、专用、宜机收的高粱、谷子、绿豆等杂粮杂豆新品种,配套高产高效、绿色轻简栽培技术和产品。
10.油料作物。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等方向,示范推广优质、耐低温、耐盐碱、抗病的向日葵、花生、油莎豆等优良新品种,配套种植技术和产品。
11.薯类。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等方向,示范推广高产、宜机收、优质专用甘薯和马铃薯新品种,配套种植技术和产品。
12.蔬菜。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加工等方向,示范推广抗性强、高产、优质专用寒地大宗蔬菜等新品种及轻简化栽培技术和智能温室等配套产品。
13.果树。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等方向,示范推广苹果、李子、葡萄等抗寒地方特色新品种及轻简化栽培技术和产品。
14.水产。重点围绕繁育养殖、病害防控、营养饲料等方向,示范推广冷水鱼、林蛙等名特优新和土著珍稀水产品种以及池塘、湖库配套养殖技术和产品。
15.柞蚕。重点围绕育种、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向,示范推广高产、优质、抗病的柞蚕新品种和柞蚕、柞树病虫害防治等配套技术和产品。
16.西甜瓜。重点围绕育种、栽培、植保等方向,示范推广优质高产、耐运耐储、适合不同需求类型等新品种,轻简化设施和露地优质高效栽培关键技术和产品。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①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省内注册的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②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以及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品种示范推广的必备条件。
③诚信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
④限项要求。原则上每个单位(含二级单位)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省级产业技术体系,优化整合行业优势资源联合申报。
(2)项目负责人条件
①基本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内截至当年底为在职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学识水平和身体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行业知名权威专家,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诚信条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③限项要求。原则上每人每个领域只能参与1项。未按要求完成以往年度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专家团队不得申报。
2.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内容必须在实施方案(指南)范围之内,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核,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并附推荐项目名单。地市级单位项目申报书需经当地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要将推荐函(一式2份)和胶装成册的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纸质件于2024年1月18日(周四)下班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答辩评审。采取专家主审和专家组综合评议打分的方式,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和分数排名,初步确定项目主持单位和首席专家。
(三)项目确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优选整合申报项目,初步确定项目主持单位、体系(项目)首席专家、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支持额度等,报请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项目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首席专家编制项目任务书。项目主持单位与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首席专家商请省农业农村厅明确年度项目实施内容,细化明确任务分工,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签订子任务书。实施单位按照任务书规定任务指标组织项目实施,抓好技术和品种示范推广,打造典型经验模式,突破性成果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项目起动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地点、内容、规模和标准等,如确需变动要提前报请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同意。
(五)项目验收。项目执行期为1年。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对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年底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实施单位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项目总结和有关材料及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对完成效果不好或未完成年度项目任务的,予以通报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金支持
(一)资金总额。2024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推广(产业技术体系)项目资金总额为2500万元。
(二)支持额度。综合考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内容、产业发展规模、承担任务量等,统筹结合上年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完成情况和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情况等,初步确定支持额度。
只承担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项目,建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承担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项目,建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优化整合多个项目的产业技术体系,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升整体资金支持额度。
(三)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品种示范、推广和服务等方面。资金使用要符合《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21〕687号)》等的要求和规定。
联 系 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张海军
联系电话:0431—88906506(兼传真)
电子信箱:15043046900@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