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为继续推进和规范我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2023年计划围绕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15个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目标,在全省遴选一批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经营主体,支持建设成为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现将《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
为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培育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我省热带特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2023年将在全省遴选一批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经营主体,支持建设成为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市县产业基础较好、特色优势明显、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农业产业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共享农庄、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全省15个农业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优先,同时鼓励市县特色优势产业经营主体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二)申报单位自愿接受指导管理,且不因单位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农民田间学校工作开展;
(三)有一个可供50名以上学员学习的培训教室;
(四)具有较强示范效果的教学实训场所;
(五)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
(六)实训基地明确1位以上辅导员,配备1名以上讲解员,组建日常管理和师资团队,组织开展学员的培训、咨询和服务等。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
(二)组织申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15个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建设方向(见附件2)和自身区域优势产业,组织产业“领头羊”经营主体申报。
(三)提交材料。申报材料要体现出机构优势、组织能力(经验、成绩)、培育规划、保障措施、预期成效等。
(四)资格审查。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具体落实,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
(五)现场评审。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打分,结合产业链建设要求、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经营主体情况择优遴选。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二)提供开展农民田间学校教学固定场所等设施条件证明;
(三)提供农民农民田间学校教学示范基地条件证明;
(四)提供确定的辅导员、讲解员及师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须同时报送。
五、资金使用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资金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宣传栏及制度牌制作、辅导员及专家劳务费、差旅费以及开展培训相关费用。资金由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支出。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二)申报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纸质版材料待认定成功后报送。
(三)申报成功单位需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项目建设和绩效目标任务。
七、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一)申报地点:海口市流芳路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号楼410室。
(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x2198@126.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王超,65853557、13648646554。
附件:1.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2.15个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建设方向
【查看政策原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