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CEP概述
RCEP全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
农业领域合作是RCEP谈判的敏感议题和关注焦点之一,RCEP地区农业资源丰富,是世界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位居世界农产品出口贸易前列,日本、韩国也是世界农产品重要进口国家。同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2198.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此外,我国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国和地区数量居世界之首,达191个。RCEP的生效实施是对贸易成本、效率和交易标准的突破,在中方对86%—90%产品实现零关税、简化海关通关手续等利好下,区域内农产品贸易取得突破性共识:成员国在农业产业链上的互补性增强,农业生产优势地区农产品出口迎来新机遇。
自2011年到2020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额合计达794.22亿美元,增长2.09%,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34.4%,其中,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356.13亿美元,自RCEP成员国进口438.09亿美元,东盟是我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日、韩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澳、新是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口来源国。RCEP农产品贸易增长表现强劲。
2011—2020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情况
数据来源: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
二、RCEP的涉农影响
在RCEP协定机制框架下,关税降低、标准壁垒消除、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优惠、投资自由化等利好因素都讲将推动区域乃至全球经济的复苏与持续增长,对农业领域的开放与发展也同样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针对区域农业发展来说,在RCEP的框架下,农业领域将表现出更加开放的特征,首先是更加广阔的消费市场空间,农业贸易合作潜力巨大。RCEP区域是全球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地,2020年协定各成员国农业增加值约占全球的43%,同时,RCEP覆盖人口约23亿,且主要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当前农产品消费需求和未来增长潜力均较大。其次是,市场开放程度提高,贸易投资更为便利和自由。随着RCEP落地生效,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农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开放水平,为产品和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高效流动创造条件。最后是,相关规则实现一体化、现代化,企业享惠更便利。将有利于提升区域内灵活配置资源,开展产业链合作,从整体上提升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竞争力。
针对RCEP涉农条款来说,其影响主要体现在:
第一是关税减让。RCEP的首要任务是促进自由贸易,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将通过立即降税到零、逐步降税到零的方式实现零关税。优惠的市场准入可促进区域多双边农产品贸易。
第二是原产地累计规则。即在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资格时,将RCEP的15个成员国视为一个整体,产品生产中使用的RCEP任何成员的原材料,均可以累计为原材料,享受RCEP相关优惠安排。将有利于促进中间产品贸易,稳定和强化区域供应链,为进口原材料到国内加工的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盈利。
第三是服务贸易。RCEP要求削减各成员国现有的影响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歧视性措施,采用负面清单等方式进行市场准入承诺。将促进涉农服务贸易领域的开发与发展。
第四是投资、技术合作等。RCEP要求加强投资保护、自由化、促进和便利化,提高了涉农行业的投资开放程度和政策透明度,可有力带动区域经贸合作。
第五是贸易便利化。RCEP针对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及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强调创造一个促进区域供应链的环境,贸易便利化举措将降低贸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提升本地区的农产品竞争力,发挥贸易创造效应,对于果蔬和肉、蛋、奶制品等生鲜产品影响尤为深远。
第六是规则协同。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协同,压缩了各国应用技术性措施制造贸易壁垒的空间,有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尤其是我国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最后再来看一项数据,中国农业大学针对RCEP生效后所做的一项模型推演显示:中国农产品消费福利将提高0.031%,农业产值将增加0.168%,农业就业将增长0.165%,农产品出口将提高0.996%,农产品进口将增加1.027%。 模型预测得出结论:在进出口两个维度上,RCEP总体上将给中国农业和企业发展带来更大空间和机会。
三、云南农产品贸易概况
根据昆明海关数据显示,云南省外贸持续回暖,2021年,云南外贸进出口3143.8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出口1766.7亿元,同比增长16.3%;进口1377.1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全省出口农产品279.2亿元,同比下降22.6%。进口农产品175.4亿元,同比增长33.4%。
随着RCEP的持续推进,基于高原特色农产品的云南农业也将搭上RCEP的“顺风车”,在RCEP的协定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的缔约国与云南接壤或毗邻,都是重要的农业大国,云南具有沿边开放和低成本利用RCEP缔约国尤其是东盟国家农业资源、消费市场的三重区位优势。云南农业资源与RCEP缔约国尤其是东盟国家,不论在农业产业类别,还是发展层次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资源互补性,如泰国的蔬菜主要依赖于进口,而云南温差较大,蔬菜种植品种丰富,已形成一定规模,且上市时间较长,而泰国在提供橡胶和部分热带水果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与云南接壤的老挝、缅甸土地资源十分丰富,自然条件极其优越,是发展水稻、甘蔗、橡胶的适宜区,而云南在农业种植技术、机械化水平、加工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从而形成资源互补。
农业资源的互补和庞大的消费市场为云南与RCEP缔约国之间建立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平台提供不可替代的先天优势。对于云南而言,RCEP的签署,有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黏合度,逐步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国际化等制度型开放的转变,这能够促进云南农业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合作效率更高,合作机制更加畅通,对云南农业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起到非常重要的牵引作用,同时也能促进农产品实现更加自由地流通,为云南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进口农产品。
以水果为例,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从RCEP成员国进口食品额合计达464.7亿美元,其中,水果及制品的进口为98.75亿美元,占比21.25%,排进口品类第一位。可见,水果在RCEP成员国中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据昆明海关统计,2021年云南省出口水果和干坚果量达107.9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出口额达121亿元。2021年云南出口水果和干坚果的量、值均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
从云果产业大脑、农小蜂联合发布的《2021年云南省水果产业发展报告》中可知,云南地处低纬度高原,海拔落差大,立体气候明显,各类果树在云南均能找到适宜的栽培区。云南水果种类丰富,以温带、亚热带及热带水果为主。生态环境优越,充足的阳光、充沛的热量、清新的空气、无污染的水源、肥沃多样的土壤,赋予了云南水果产业与生俱来的发展优势。云南全省水果出口量占全省农产品总出口量的40%以上,水果出口金额占全省农产品总出口额的50%左右,出口目的地主要包括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柑橘、葡萄、苹果、芒果等水果受到国外市场欢迎。综上所述,随着RCEP在云南对接的提速和深化,将为云南水果产业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动力。
除水果以外,蔬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也将因RCEP的生效而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就蔬菜而言,云南蔬菜种植面积大、品类丰富、品质优良,不仅成为了“南菜北运”“西菜东输”的重要基地,也逐渐成为我国蔬菜出口的重要“菜篮子”。2020年,云南省出口蔬菜135.6万吨、蔬菜出口额10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5.4%。就花卉而言,云南已发展成为全球三大新兴花卉产区之一和全球第二大鲜切花交易中心。2020年,云南省出口鲜切花1.7万吨、出口额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4%、19%,出口量和出口额均居全国各省市第一位。
四、RCEP下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RCEP的生效从短期来看,有机遇也有挑战;从长期来看,它必将是增强云南乃至中国农业产业发展活力的强心针、助推器。云南只要更好地熟悉并充分利用好它的各项规则,就能够更快地把挑战转化为机遇。RCEP的落地,对云南来说,在促进具有优势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稳定紧缺型农产品进口、推动跨境产业链投资布局等利好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更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可能加速的产业向外转移等风险挑战。
在发展机遇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八点。
第一,有利于扩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从主要进口市场来看,2020年亚洲地区是我国生鲜农产品主要进口市场,进口规模为1800亿元,占比32.4%。其中,以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是我国生鲜农产品主要进口国家,主要品类有水果、水产品等。其中水果进口增量稳步上升,2020年同比增长32%。云南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加快建设在RCEP协作中的农产品出口的领先地位。
第二,有利于扩大农产品进口选择丰富国内市场。东盟国家大多数都是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是优质大米、水果、棕榈油、咖啡、水产品等重要产地,许多产品国内有很大需求市场。RCEP生效也有利于扩大进口选择,发挥云南的区域枢纽作用,更好满足国内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
第三,有利于农产品转口贸易和农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发展。RCEP中原产地规则中区域价值成分累积规则,将自贸协定区域看成一个整体,对采用自贸协定区域内不同国家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而成的最终产品,在判定其原产国时,可以把这些国家的原材料都视为最终产品生产国的原产成分进行累加,客观上将生产用原材料的选择范围从单一生产国扩大到了整个自贸协定区域的所有国家,大大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门槛,有助于鼓励农产品生产商在各缔约方区域内进行生产资源配置,加强上下游产业的协调,进而促进区域内农产品跨境或转口产加销一体发展。
第四,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RCEP区域是我国农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目前占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比重超40%。东盟在投资负面清单中对农业种植、畜牧饲养及产品加工等方面作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我国企业可结合自身发展策略,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中国农业在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带动整个RCEP区域在农业经贸领域的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五,有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东南亚人口众多,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等需求量极大。我国具有这方面技术创新和制造优势,应针对性的加快相关农业信息化和先进农业装备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是对外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自身要求。
第六,有利于倒逼我国农业重塑产业链、价值链。零关税意味着引入强劲的国际竞争,迫使各成员国谁擅长什么就做什么,为提高生产率,农业专业分工将不断深化,销售专业化不断发展,产加销一体融合加深,产品国际声誉也使企业自觉对标国际质量标准。更大市场打开后,更高的需求标准及市场竞争必将有快速推动我国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的重塑,并将助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第七,有助于提升跨境农业投资合作。在RCEP项下,东盟国家大幅压缩涉农领域的投资限制措施,农业投资准入门槛显著降低。例如,泰国取消了禁止外资进入大米种植、牲畜饲养、蔗糖加工等领域规定,允许乳制品制造、淀粉产品制造、通心粉制造等行业外商独资。除了农业种植和农产品加工领域,RCEP各成员国在仓储、物流、贸易等上下游环节的开放程度也显著提升,有利于各国开展区域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合作,对我国提升在产业链的市场地位和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第八,有助于发挥中老铁路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更好地发挥中老铁路通道作用,加快对接RCEP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重点推动实施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市场主体培育“四个行动”,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中老铁路运营能力,在中老铁路的辐射带动作用下,加强沿线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发展跨境产业,为国内市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市场的贸易互动,为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推动云南成为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
在发展挑战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第一,对我国传统的大众种养业形成竞争压力。稻米及传统热带亚热带水果相对于越南、老挝、缅甸、印尼和马来西亚等我国尚无优势。劳动密集型加工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也已没有优势。牛羊猪肉生产加工、奶类制品等产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优势明显。农产品深加工、休闲食品生产等,日本有很大优势。RCEP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低竞争力的小散种养模式形成冲击。
第二,RCEP各成员国在RCEP框架下,必将积极谋划利用RCEP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出口,短期来看,对与国内互补性交叉的产业来说,将带来更大的出口竞争压力。
第三,产业向外转移可能加速。在货物市场准入、投资开放等安排下,部分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可能转向土地和劳动力成本更具优势的东盟国家,可能对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带来一定压力。
第四,对我国农产品物流配送及装备等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RCEP生效后我国除扩大成员国之间普通农产品国际贸易外,生鲜产品进出口贸易将大幅增长。跨境生鲜供应链涉及产地采购、二次加工、海外仓储、冷链温控、报关报检、终端定时配送等诸多环节。目前,国内跨境生鲜供应全链条整体服务能力较薄弱,对跨境生鲜电商互联互通承载能力不足。
面对这些机遇与挑战,云南省明确提出主动参与和融入RCEP。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机遇,做好内外统筹、双向开放文章,努力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2021年的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深入实施高质量对接RCEP行动计划”。自RCEP协定签署起,云南省商务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2022年1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
为推进《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落地,在农业领域,将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推进云南省农业产业与RCEP的对接。
一是多措并举提高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全面启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抓实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牧业等重点产业,提升规模化水平,持续抓好“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省级重点支持200个省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花卉、蔬菜、肉牛等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全力突破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强化主体培育,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任“链主”,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达十亿、百亿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
二是强化服务拓展提升农产品贸易和跨境农业投资合作。推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等建设,引导企业通过参加境外行业展会和“海外仓”等平台途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水果、蔬菜、花卉、茶叶、咖啡、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和天然橡胶、牛肉、乳制品、热带水果等调剂性、紧缺性农产品进口。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对接好涉农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引导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谋划区域内合理布局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韧性。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带动农业投资贸易。巩固农业对外合作基础,拓展合作新空间,有序推进与越南等周边国家建立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充分发挥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比较优势,提升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对周边国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鼓励和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农业合作园区、农业对外开放试验区等建设。加强跨境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合作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合作。
RCEP的签署,云南农业参与国际投资的壁垒进一步被打破,大大推动农业域外贸易逐步向域内贸易转变,这有利于更好地在区域内聚焦和配置人力、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积极贯彻落实我国“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深度结合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现有涉农多边机制,聚焦要素资源,集中多方力量,重点在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等九大农业产业方面,推动云南农业企业在RCEP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布局,全面助力云南农业在产业类别和产业链环节上实现跨境区域性合作,有效服务于云南农业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补链、扩链、强链,促使云南农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有机嵌入国际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断提升云南在这些农业链条上的不可替代性,以此达到提升云南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目的,高效助力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万亿级目标早日达成。
五、附录:RCEP农产品准入目录
新鲜水果
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
动物源性饲料
食用类水生动物
观赏类水生动物
种用养殖类水生动物
非食用动物产品
温馨提示:目前,RCEP对菲律宾和马来西亚暂未生效。









